| 日前,该市城口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该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该办法执法检查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自2006年以来,该县政府始终坚持“依法治渔、强化管理、服务渔业、发展特色”的工作方针,努力实现从过去偏重渔业资源保护、强调日常管理逐步向资源安全、生产安全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并重转变,探索建立天然渔业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推行生态健康养殖,大力培养人才、培植大户、培育特色,推进了渔业生产发展。县政府及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加强渔业法制建设、法律法规宣传、发展渔业生产、科技服务、查处渔业违法案件、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保护天然渔业资源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全县渔业资源保护意识明显增强,水产养殖业有了新进展、新起步。
会议同时指出了该县在贯彻执行渔业法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针对性地提出如下意见:野生渔业资源保护工作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生态工程,一是要把天然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纳入生态经济强县的议事日程,纳入城乡统筹发展总体规划;二是要积极鼓励发展渔业生产和鱼类流通,满足市场需求;三是要严格落实保护捕捞、限量捕捞、持证捕捞制度,加强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工作;四是要改革野生渔业资源管理机制和模式,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五是要加大执法力度,探索执法方法,细化工作责任,确保渔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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