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长乐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渔业政策性保险配套补助方案。
根据该方案,市财政配套补助标准为20%,比福建省规定的标准提高了10个百分点。长乐市参加渔业政策性保险的投保人只需承担保费的60%。
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加快做好我省渔业保险工作通知》精神,长乐市被列入全省2008年度开展政策性渔业保险工作九个渔船保险试点县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