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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乐市提高渔业保险补助标准
文章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更新时间:2008-6-12 15:47:45 点击数: 评论本文

  日前,福建省长乐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渔业政策性保险配套补助方案。

  根据该方案,市财政配套补助标准为20%,比福建省规定的标准提高了10个百分点。长乐市参加渔业政策性保险的投保人只需承担保费的60%。

  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加快做好我省渔业保险工作通知》精神,长乐市被列入全省2008年度开展政策性渔业保险工作九个渔船保险试点县之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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