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进一步提高天津市广大渔民群众遵法、守法的意识,促进渔区经济和谐、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天津市水产局下发的“渔业法宣传月”活动安排,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组织沿海区法规、渔政、渔监等部门的执法人员于5月27日、28日分别到塘沽区北塘渔港码头、汉沽区蔡家堡码头进行《渔业法》宣传及执法调研活动。
执法人员在此次宣传活动中,共发放《渔业法》、《渤海资源生物养护规定》、《渔业航标管理办法》等宣传材料500余份,并现场向渔民群众解答有关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同时还召开了渔民群众座谈会,并就渔业生产现状、渔业资源污染、渔业执法部门是否依法行政等问题与渔民群众进行了交流。渔民群众在座谈会上一致认为:当前一些海洋工程占用传统渔场、破环渔业生态资源、一些工程垃圾随意倾倒、占用渔航道,影响渔船正常航行等问题非常严重,亟待解决。对如何解决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此次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把“宣传月”活动推向了高潮,执法人员在搞好宣传的同时,还收集了许多涉及渔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为今后上级领导决策,如何解决渔业生产相关问题,促进全市渔业经济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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