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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山东省渔业养殖与增殖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更新时间:2008-7-28 13:28:03 点击数: 评论本文

  7月21日,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山东省渔业养殖与增殖管理办法》。  

  《山东省渔业养殖与增殖管理办法》是适应渔业管理的新形势,以规范渔业养殖、增殖行为为主,同时加强水生动物疫病控制和监督管理,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为目的的一部政府规章。

  该《办法》涵盖内容多,涉及面广,包括总则、养殖管理、增殖管理、防疫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六部分。在养殖规划、养殖容量、苗种生产许可、养殖损害补偿、增殖机构、增殖项目管理、增殖保护区设立、水生动物防疫、水产品质量风险评估、水产品包装标识、渔用兽药、饲料等使用管理、水产品生产销售监督检查等方面作了具体细致的规定,十多方面有了创新。

  该《办法》的制定将为确保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提高现代渔业发展水平,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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