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2005年以来3个中央1号文件的精神,为发挥各地资源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地大力发展特而专、新而奇、精而美的各种特色农产品,推进“一村一品”建设,加快形成国内外知名的优势产区,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村、专业乡镇,实现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特制定本规划。
一、推进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的战略意义
(一)有利于深化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全面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
2003 年《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3-2007年)》的颁布实施,对调整我国农业产业结构,发挥比较优势,实现大宗农产品区域布局的优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选择地域性强、品质优和市场前景好的特色农产品,制定和实施《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6-2015年)》,对指导各地充分利用资源比较优势,发展特色农业,引导特色农产品向最适宜区集中,加快培育优势产区,促进农业区域专业分工,深化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形成科学合理的农业生产力布局具有重大意义。
(二)有利于构建区域主导产业,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
目前我国特色农产品规模化和集约化开发程度不高,多处于原料型和初加工型生产阶段,附加值低,未能很好地形成“一村一品”优势,影响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特色农产品区域化布局,引导特色农产品进一步向优势区集聚,发展适度规模生产,有利于吸引加工企业进入特色农产品产业化经营,带动加工、储藏、运输、营销等关联产业发展,全面提升特色农产品的品质和市场竞争力,加快培育区域特色产业。特别是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大都为劳动密集型农业,产品的商品价值较高,发展特色农业有利于挖掘农业内部潜力,扩大农村就业,开拓农民增收渠道,形成农民收入的新增长点,实现产业富村,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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