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鼓励和支持农户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水平,莲都区、乡镇(街道)两级农业(农机)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200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全区农机服务组织、种粮大户等单位和个人购置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今年该区已购置符合条件的农业机械330台,其中手扶拖拉机69台,植保机械261台。全区共有330户农机户享受到农机具补贴政策,政府补贴金额19.7万元,已超出今年原定任务数18.5万元的6%。
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下,莲都区各级农机管理部门按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浙江省200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目录》的规定,对购置补贴对象的资格、补助标准、补贴范围等内容进行了严格审核和公示,并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已购机具进行校对、登记、编号、建立购机补贴档案,国家出台实施农民购置补贴政策,农民购置先进农业机械,这些农机具的购置和使用,进一步提高了全区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及劳动生产率,降低了生产成本,有力地促进了全区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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