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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有关负责人称杜绝“瘦肉精”关键在断源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6-9-22 点击数: 评论本文 评论本文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称杜绝“瘦肉精”关键在断源

漫画:瘦肉精不能吃 资料: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的《上海市生猪产品安全监管办法》有望在年内颁布。按照规定,所有外地入沪猪肉在进入上海批发市场后,市场方面应进行“瘦肉精”检测,其检测比率不能低于5%。 中新社发 谢正军 摄

 中新网9月21日电 据人民日报报道,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就近日在上海发生的“瘦肉精”中毒事件指出,解决根本要靠强化食品监管,堵住源头,加快立法。此次上海大规模“瘦肉精”食物中毒事件,暴露出目前中国对于违法使用饲料添加剂监管存在漏洞。

  瘦肉精是中国明令禁止使用的违禁药品。使用瘦肉精的生猪毛色发亮,肉色鲜红,瘦肉率高。一般使用瘦肉精的生猪收购价每公斤高出0.2元,利益驱动使猪贩子和养殖户铤而走险。近几年,瘦肉精中毒事件主要发生在生猪主销区,如广东、上海等地;多数是因为食用猪内脏引发中毒,尤其是猪肝和猪肺易引发中毒。

    中国绝大部分地区的猪肉产品还是安全的。

  该负责人认为,首先,要强化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地方政府应统一领导和协调本地区有关监管执法部门,加强执法监督和日常监管,重点解决执法监督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第二,加强部门配合,从源头杜绝瘦肉精流入市场。对瘦肉精的监管链条长、头绪多,解决“瘦肉精”问题的关键,还在于抓源头。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共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第三,加大瘦肉精整治投入。农业部还要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监测”经费的投入力度,加强对养殖环节监测力度。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区域饲料和畜产品检测中心,缩短检测确认时间,降低检测成本,提高执法时效性。

  此外,还要加强立法工作,建立长效监管制度。现行的法律法规还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饲料法》立法步伐要加快,从而加强对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管;加大对使用违禁药品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填补违禁药品监管的法律空白;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快制定执法规范,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张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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