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国内新闻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饲料行业信息网 >> 新闻 >> 国内 >> 新闻正文

北京严查“瘦肉精”生猪 一家企业已受到处罚

文章来源:新京报 更新时间:2006-9-26 点击数: 评论本文 评论本文

  北京布署“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问题猪肉产区整改两月、检验合格方可放行

  本报讯(记者林文龙)被检测出“瘦肉精”的外埠生猪产区,其散养户、养猪场养殖的生猪均将在两个月内禁止进京。

  昨日上午,北京召开“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强调须保证全市生产的猪肉瘦肉精检出率为零。

  残留超标多为外地猪

  近日发生在上海的瘦肉精中毒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02年以来,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的部署,北京市多次开展了畜产品中“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北京市“瘦肉精”检出率已由2001年17.6%降为0.6%;在农业部瘦肉精监测中,北京市连续9次阳性率为零。

  在以往的监测中,检出“瘦肉精”和磺胺类药物残留超标的多为外埠进京生猪,如来自天津武清、河南延津、河北徐水县等地区的生猪。

  产区划分以县为单位

  北京市农业局副局长刘亚清介绍,此次检查,生猪产区将以县为单位。被检测出“瘦肉精”的外埠生猪产区,散养户、养猪场养殖的生猪将在两个月内禁止进京,要求生猪产区进行整改。检验合格,方可放行。从而在源头上保证屠宰生猪的质量,实现畜产品的动态管理。

  以往,北京对进京生猪违禁药物情况的监测一般针对企业。

  从2005年起,北京加强了对外埠进京生猪违禁药物情况的监测,一旦发现问题,除停止从当地收购、屠宰生猪和通报当地畜牧有关部门外,北京市各区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还加大公路、铁路、航空的检疫监督站口的检查力度,加强对该企业生猪的检测工作,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进京。

  据悉,过去北京市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对经营、添加“瘦肉精”的企业及人员进行立案查处,至今已有一家企业受到处罚、3人判处有期徒刑。
 

作者:佚名

评论本文 网友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对本文有什么新的看法?有什么更加独到对见解?欢迎对本文发表您的评论,欢迎批评指正!
姓名: 信箱:
内容:
热点文章 近期热点:
刘永好斥资百亿打造“中国嘉吉”
甘肃农民被骗饲料款26万,贵州互
广东饲料大范围提价
饲料还要涨 养鸡业鸣不平
2008年2月国内饲料价格走势分析

2008’海因特鱼虾营养

农业部:严防不合格饲
相关文章 相关文章:
外地进沪猪肉须接受“瘦肉精”检测
农业部有关人士解析瘦肉精危机背后制度漏洞
北京严查瘦肉精 外地超标生猪取消进京资格
上海“瘦肉精”事件为两节市场敲响警钟
上海确认瘦肉精食物中毒报告 5%抽检率漏洞过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称杜绝“瘦肉精”关键在断
北京根据兽药残留检测结果停购固安等五地生
上海瘦肉精毒猪源头已查明:大部分来自浙江海
本网站“瘦肉精”专题及论坛开通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杜绝“瘦肉精”关键在断
关于我们 | 成长足迹 | 广告业务 | 站点导航 | 意见建议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 会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