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农业局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围绕办理市政府“十件实事”和市政协一号建议案之食品安全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职责,强化了市农产品检 疫检测中心农产品(含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农业投入品、农药(兽药、渔药)质量检测、种子质量检测、重金属分析、农业(渔业)环境检测等职能,以加强农 产品源头监管;二是进一步加大了农产品检测力度。调整了抽检时间,增加了抽查品种,扩大了抽检地域;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质量监测的信息发布。通过统一 公示牌向市民适时公布检测结果,积极引导市民安全消费。其开展农产品检测的工作特点是:
1、实行定量抽样检测。市农产品检疫检测中心 对蔬菜质量安全实施定量检测。5月10日,对8个区的2个生产基地、2个农贸市场、2个超市和2个批发市场进行了抽样,每点抽10个样品,共计80个蔬菜 样品,涉及16个蔬菜品种。经过定量检测,硚口区皇经堂批发市场杜新民销售的苋菜检出甲胺磷,产地是东西湖区三店农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百仓储金凯购 物广场销售的豇豆检出甲胺磷,产地是海南;硚口区皇经堂批发市场彭大起销售的大白菜秧三唑磷含量较高(3.32㎎/㎏),产地是汉阳区永丰乡;江夏区金口 街淮山村赵典福生产的大白菜秧三唑磷含量较高(3.31㎎/㎏)。甲胺磷是禁销禁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三唑磷经农业部登记只能用于防治棉花和水稻害虫,此 药在蔬菜上未登记,不能在蔬菜上使用。针对上述问题,市农业局已经向有关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限期责令整改落实。
2、强化流动检验 监测。2006年12月30日,市农业局举行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监测启动仪式,率先启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监测,目前全市有21台流动监测车在开 展农产品检测工作,其中市级用于生猪“瘦肉精”的检测车2台,用于蔬菜、水产品等的检测车5台,江夏、蔡甸、黄陂、新洲、洪山、东西湖、汉南等7区各2 台。今年6月份,市农产品检疫检测中心对白沙洲批发市场、常青集贸、武商量贩等6个市场的鳙鱼、草鱼、鳊鱼和鲫鱼进行了监测,共抽检样品20批次,未发现 含有孔雀石绿和氯霉素,合格率为100%。
3、开展专项抽查检测。5月份,市农产品检疫检测中心加大对蔬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 市场及超市蔬菜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共抽检2573批次,比上月增加471批次。5月1日-20日,市动检站对生猪定点屠宰厂生猪“瘦肉精”加强抽检,共抽 检生猪“瘦肉精”1111批次;其中对生猪定点屠宰厂生猪“瘦肉精”的抽检973批次,对流通环节生猪“瘦肉精”的抽检138批次,合格率均为100%。 6月份,市农业局畜牧处又对饲料企业实施质量抽检,共抽检66批次,合格率为100%。
4、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市农业局建立了水产养 殖用药追溯制度。水产处、水产科技培训中心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各养殖场,指导渔民科学、合理使用渔药,认真做好用药记录,做到水产品生产用药随时可查。在加 强饲料监管方面,畜牧处一方面组织有关人员对饲料生产企业实施检查,对56家饲料企业进行了备案和年检工作;另一方面,监督生猪定点屠宰厂开展生猪“瘦肉 精”的自检工作。6月份,市农业局检查自检工作时发现,全市12家大中型生猪定点屠宰厂中,只有江夏区中粮屠宰厂、东西湖区双汇屠宰厂、新洲区昇阳屠宰厂 等3家屠宰厂配备了检测设备,开展了酶标仪检测工作,其余9家屠宰厂尚未购置设备,没有开展酶标仪自检工作。市农业局立即下发通知,要求全市12家大中型 生猪屠宰厂在6月30日以前,必须将酶标检测仪器设备配备到位。7月初,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有关单位上门检查,并向全市通 报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