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6月28日讯 (记者 安力 通讯员 辛晨)从7月1日开始,本市将对持有黄色环保标志、悬挂试验车号牌的车辆及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黄标车7月1日至9月20日禁止上路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 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本市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7月1日0时至9月20日24时,持有黄色环保标志、悬挂试验车号牌的车辆,以及外省、区、市的货运机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及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同时,进京的外省、区、市机动车,汽油车须符合国Ⅱ及其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车须符合国Ⅲ及其以上排放标准。《通告》另行规定的特殊车辆除外。
据了解,从7月1日开始,交管部门将严格按照《通告》之规定,对社会车辆开展路面检查和分流疏导工作,在各进京检查站设立分流导示牌和绕行路线图,同时加大科技手段投入,通过监控探头配合路面执法对路面状况进行实时监控,请驾驶员按照《通告》规定,合理制订出行计划,并提前选择绕行路线。
“二○○二”式号牌车按双号出行
《通告》还规定,从7月20日0时至9月20日24时,本市核发号牌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二○○二”式号牌机动车按双号管理。单双号限行范围为:7月20日0时至8月27日24时,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8月28日0时至9月20日24时,五环路主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主路)、机场高速公路、八达岭高速公路主路(上清桥至西关环岛)、京承高速公路(来广营桥至白马南桥)。
外省车辆办进京通行证须知
另外,7月1日至7月19日在北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行驶、7月20日至9月20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外省车辆,须按下列规定办理进京通行证:(一)载客汽车需持所在地环保部门核发的尾气排放合格证明,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强制保险标志;
(二)悬挂临时号牌的车辆需持所在地环保部门核发的尾气排放合格证明,有效的驾驶证、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机动车进口凭证、强制保险标志;
(三)其他车辆需持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强制保险标志;
(四)由北京市环保部门核查尾气排放合格证明、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查其他证件、证明后,办理有效期为3天的进京通行证件。
《通告》另行规定的特殊车辆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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