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上述由社会安全风险带来的经济收益风险之外,单从农业生产经济效益角度看,到海外买地、或租地种粮也未必就能获得不菲的经济效益或者农业产值。据浙江省农业厅调研报告中的统计数据显示,那些“走出去”的农业企业,即使大部分集中在森林承包、渔业捕捞、农产品销售等算是高收益的领域,仍然有很多家企业亏损。何况,在农业经济中的第一个环节——从事粮食生产环节呢?一名中国驻南非商务官员曾表示,几年前,曾有中国企业到南非购买了800公顷土地,但是由于不熟悉当地情况,买入土地价格比当地市场价格偏高,又派不出合适的人才管理农场,在连续多次撤换了管理人员之后,这一投资项目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如果说没有经济效益,即使国家鼓励这样的“走出去”的农业经济行为也怕是说了也白说。连那些贪官污吏也知道捞取自身利益才会搞非法交易、卖官鬻爵受贿的道理呢,自不用说合法合理的正当商业盈利行为了。
退一步说,海外买地、或租地种粮,与解决中国可能的粮食危机也压根儿不是同一个层面的问题,经济行为讲效益之外,还有个产品价格优势、地理优势以及运输优势等。跑那么远种粮,首先长途运输就不占据优势,如果就近销售、当地产出当地收益,对于中国资本输出而言那当然是好事情。但是——宋陈师道《乌呼行》诗说:“不应远水救近渴,空仓四壁雀不鸣”;民谚也说:“远水救不了近火”。保证中国粮食安全,务必从中国自身找问题,不能以“海外买地、租地生产粮食,以保证粮食安全”为借口、托辞,去搪塞、掩盖中国目前农业生产模式(小农自给自足经济)的效率低下问题。
由此看来,海外买地、或租地种粮不仅是损招、末流的招数,言其是害国误民、伤农害农之行径恐怕也并不为过。(侯书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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