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前语:中盛粮油工业(天津)有限公司涉嫌盗卖代客存储的棕榈油一事,正在整个外贸界引起不安。该案涉案总值在 10亿元以上,涉及众多资质良好、资金雄厚的大型外贸公司。经调查证实,杭州市中院目前已接到四起起诉,宁波中院接到两起。在杭州起诉的3家受害公司总标的即高达1.4亿元,其中浙江中大损失最大。
那么,中盛粮油案暴露出了什么问题?中盛粮油案对棕榈油期货交易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尽管堪称“全国粮油第一案”的天津中盛粮油案尚未结案,外部观察者也未必能窥其全貌,但从到目前为止的相关报道,我们已经足以寻迹查勘,洞察此案的相关影响与教训。
企业信用缺失
“案值超10亿元”的天津中盛粮油案,首先暴露出的是企业信用的缺失。作为国内最大的民营食用油进出口商之一,天津中盛粮油公司在“业内颇有知名度”。此外,天津中盛粮油公司还具有大连商品交易所的指定交割库资格。正因如此,与其打交道的货主都很放心地与其合作。据报道,货主一般通过银行将货款打到天津中盛粮油的账上,进口来的棕榈油由天津中盛粮油负责存放,再由货主负责销售。正是在这样一个以信用为基础的合作中,交易的一方将企业信用抛之脑后,盗卖代为存储的价值数亿元的存货。
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在市场交易中,“诚信而行,履约不违”应是企业遵守的最基本的准则。有人说,企业信用缺失是市场经济最大的悲哀。早在2002年,就有过这样的统计数据,即中国一些企业因为信用缺失而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5855亿元,相当于中国年财政收入的37%,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因此至少减少2个百分点。这足以表明企业信用缺失对整个经济的巨大影响。而在天津中盛粮油案中,受害的企业众多,包括上市公司、国有企业等,遍及全国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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