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第一财经日报》独家从知情人士处获得一份《2005年9月~2008年6月协凯、杉科进口业务统计表》(下称“进口统计表”),在“中国粮油第一案”天津中盛粮油非法盗卖案(下称“中盛粮油案”)中扮演了不光彩角色的“信用证”,其近三年在多家企业的往来明细得以曝光。
本报调查得知,在中盛粮油案主角王伟的盗卖骗局里,其实际控制的宁波两家进出口企业——宁波杉科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宁波杉科”)和浙江协凯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协凯”)担任了“资金结算中心”。据知情人士称,这两家企业实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财务大权统一掌握在浙江协凯总经理岑丽华手上,此人是王伟的亲戚。天津中盛粮油被盗卖的大部分棕榈油都来自于这两家企业的“进口”业务,而受害企业的资金大部分栽倒在这两家企业委托的信用证手上。
这场骗局的操作模式可以简要表述为:宁波杉科等以进口棕榈油为名,向其他企业借用信用证额度(声称自己额度不够,可以按交易金额支付1%的代理费),由其他企业开具信用证,并指定将进口油运送存放至天津中盛粮油,然后以低价迅速转卖套现资金。
这份统计表统计了从2005年9月22日至2008年5月30日,有关浙江协凯与宁波杉科“进口”业务的所有信用证信息,包括开证日期、进口货物品名、数量与单价、交易金额、付款到期日、开证银行、公司名称等。
统计显示,99%以上的进口货物都是各类品级的棕榈油。“这是因为今年食用油价格飙涨,国家鼓励进口以平抑价格,所以进口业务申请比较容易办理。”宁波杉科一位员工告诉本报记者。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进口统计表显示,除了目前已经进入公众视野的杭州热联、杭州中大、江苏开元等受害企业外,近年与浙江协凯、宁波杉科发生过进口代理关系的企业居然高达二十多家。这些企业主要集中在宁波与杭州,也有少数温州与上海的企业。
从付款到期日看,最近的一笔是8月28日才到期付款的由宁兴国贸代购的价值约816.5万美元的棕榈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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