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管理条例》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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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1-9-25 23: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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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管理条例》8日经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地处世界三大黑土带之一的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和自然环境保护较好,近年来已成为中国绿色食品发展最快的省份之一。据统计,到2000年底,全省有效使用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165个,其中使用AA级标志的产品9个,绿色食品产值70亿元,绿色食品的品种、数量和质量均居全国之首。
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农林委员会主任刘桐年介绍,在绿色食品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市场需求日益增加的同时,一些无产地、无商标、无质量认证、无产品质量说明的产品在市场上大量出现,更有一些不法经营者盗用绿色产品标识,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对绿色食品的消费者和合法生产经营者构成了极大的伤害。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绿色食品法规,可以有效规范绿色食品的生产经营活动,打击不法经营活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使绿色食品产业得以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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