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类食品企业无证生产将被勒令停产 |
|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
更新时间:2007-1-5 9:5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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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今年年初,质检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对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的无证生产查处工作,执法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13类食品存在的无证生产销售,伪造、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QS标志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制假制劣等各种违法行为。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专门发出《关于开展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无证生产查处工作的通知》。13类食品包括糖果制品、茶叶(含边销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此次检查工作的重点是未取得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仍然从事生产销售的企业。 根据通知安排,集中执法检查和查处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2月底,为整改过渡期。执法部门集中力量对供应城镇居民的13类食品生产销售者进行执法检查。对生产销售无证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一律撤下柜台。但暂不对无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行为实施行政罚款处罚。第二阶段自2007年3月1日至2007年12月底,为严格执法期。 对既无卫生许可证又无营业执照生产无证产品的,报请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取缔。对已申请但暂未获证企业有制假制劣违法行为的,不予核发生产许可证,并建议有关部门撤销注册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对已获证企业有制假制劣违法行为的,吊销生产许可证。质检部门从市场和流通环节发现用户和经销者从无证企业购进13类食品的,将联合有关部门组织查处,并追查食品的生产加工源头。 通知同时明确,2007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13类食品(以生产日期为准),无论是否加印(贴)QS标志,不在无证查处范围之内,允许合格产品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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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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