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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图分类号:D922.69.S859.79
文献标识码:E 文章编号:1001-8964(2002)12002102
前 言
为了加强我省猪肉产品安全质量管理,促进无公害猪肉的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无公害猪肉产品市场,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条文强制,3.5、3.6、3.7为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按GB/T1.1-2000《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进行编制。
本标准由四川省畜牧食品局提出。
本标准由四川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柏凡、李云、王宇萍。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猪肉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无公害畜产品名义和标志生产、销售的猪肉(不包括内脏)。
2
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2 食品中总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5 食品中总镉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9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5009.44 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14931.2 畜禽肉中的己烯雌酚的测定方法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 14962 食品中铬的测定方法
NY 468 动物组织中盐酸克伦特罗的测定
气相色谱一质谱法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 5029 无公害食品
猪肉
NY 5031 生猪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 5033 生猪饲养管理准则
SN/T 0197 出口肉中喹乙醇残留量检验方法
SN 0172 出口食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
SN 0175 出口食品中弯曲杆菌检验方法
SN 0184 出口食品中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检验方法
AOAC 动物组织中安定类残留量的测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
《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
3
要求
3.1
生产场地 生产无公害猪肉的养殖场应当建立在无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污染的地点。生产场地环境应符合NY50334.l和NY5033.42的规定,其饮用水应符合NY5027规定。
3.2
饲料饲养 使用的饲料不得发霉变质,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应符合《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同时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砷、铅、汞、铬、氟、黄曲霉毒素等有毒有害物质不得超标;严格执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并按规定执行休药期。禁止在饲料和猪饮水中添加《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药物。
3.3
疫病防治
3.3.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要求对猪只进行有选择的预防接种工作,确保猪场无传染病发生,定时对疫病进行监测。
3.3.2
疫病防治应符合NY5031规定。
3.3.3
在对猪群疫病进行预防和治疗时,必须凭临床兽医处方用药,不得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及其它禁用和人用药物,严格执行休药期。
3.4
休药规定 无论临床用药还是在饲料中按规定使用饲料药物添加剂,达不到停药期屠宰的,不得作为无公害猪肉上市销售。
3.5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见表1。
表1
无公害猪肉感官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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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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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片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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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片猪肉(解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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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
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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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防呈乳白色或粉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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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肉有光泽,色鲜红;脂肪呈乳白,无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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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组织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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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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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质紧密,有坚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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黏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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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黏手
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煮沸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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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表及切面湿润,不黏手
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煮沸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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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
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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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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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无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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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见表2。
表2
无公害猪肉理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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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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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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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冻失水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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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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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挥发性盐基氮,mg/100g
|
≤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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汞(以Hg计),mg/kg
|
≤
|
0.05
|
|
铅(Pb计),mg/kg
|
≤
|
0.50
|
|
砷(以As计),mg/kg
|
≤
|
0.50
|
|
镉(以Cd计),mg/kg
|
≤
|
0.10
|
|
铬(Cr计),mg/kg
|
≤
|
1.0
|
|
六六六,mg/kg
|
≤
|
0.10
|
|
滴滴涕,mg/kg
|
≤
|
0.10
|
|
金霉素,mg/kg
|
≤
|
0.10
|
|
土霉素,mg/kg
|
≤
|
0.10
|
|
氯霉素
|
|
不得检出
|
|
磺胺类(以磺胺类总量计),mg/kg
|
≤
|
0.10
|
|
喹乙醇mg/kg,
|
≤
|
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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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维菌素(脂肪国),mg/kg
|
≤
|
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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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烯雌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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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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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克伦特罗
|
|
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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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类(以安定类总量计),mg/kg
|
|
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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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见表3。
表3
无公害猪肉微生物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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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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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落总数,cfu/g
|
≤
|
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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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肠菌群,MPN/1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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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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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门氏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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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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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特杆菌
|
|
不得检出
|
|
胎儿弯曲杆菌
|
|
不得检出
|
|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
≤
|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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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检验方法(本标准的检测以鲜样为基准)
4.l
感官检验
4.1.l
外形和色泽:目测。
4.1.2
黏度、弹性(组织状态):手触、目测。
4.1.3
气味:嗅觉检验。
4.1.4
煮沸后的肉汤:按GB/T 5009.44中 1.2条的规定检验。
4.2
理化安全检验
4.2.l
解冻失水率 按NY 5029附录A规定方法执行。
4.2.2
挥发性盐基氮 按GB/T
5009.44规定方法执行。
4.2.3
汞 按GB/T 5009.17规定方法执行。
4.2.4
铅 按GB/T
5009.12规定方法执行。
4.2.5
砷 按 GB/T5009.11规定方法执行。
4.2.6
镉 按GB/T 5009.15规定方法执行。
4.2.7
铬 按GB/T 14962规定方法执行。
4.2.8
六六六、滴滴涕 按GB/T
5009.19规定方法执行。
4.2.9
金霉素 按NY 5029附录B规定方法执行。
4.2.10
土霉素 按NY 5029附录C规定方法执行。
4.2.11
氯霉素 按 NY 5029附录D规定方法执行。
4.2.12
磺胺类 按NY 5029附录E规定方法执行。
4.2.13
喹乙醇 按SN/T 0197规定方法执行。
4.2.14
伊维菌素 按NY 5029附录F规定方法执行。
4.2.15
己烯雌酚按GB/F14931.2规定方法执行。
4.2.16 盐酸克伦特罗
按NY 468规定方法执行。
4.2.17
安定类 按AOAC规定方法执行。
4.3
微生物检验
4.3.1
菌落总数 按GB4789.2规定方法执行。
4.3.2
大肠菌群 按GB4789.3规定方法执行。
4.3.3
沙门氏菌 按GB4789.4规定方法执行。
4.3.4
李斯特杆菌 按SN0184规定方法执法。
4.3.5
胎儿弯曲杆菌 技SN0175规定方法执行。
4.3.6
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SN0172规定方法执行。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以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同一工艺流程的产品为一批次。500
kg以下抽取5件,501kg~2000
kg抽取10件,2001kg以上抽取15件。
5.2
抽样方法 无公害畜产品自检合格出厂后保质期内,运输、贮存、销售的各个环节均可采样;对每一批次产品采取随机多点抽样,混匀后分成两份,一份检验,一份留样备检。抽样量为2
kg。
5.3
判定 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检验结果中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6
标志、标签
6.l
标志获得批准并经许可使用无公害畜产品标志的,可在其包装上使用该标志或“无公害畜产品”字样。
6.2
标签 按GB7718的规定执行。
7
包装、运输、贮存
7.l
包装 无公害猪肉的包装应采用无污染、易降解的包装材料。
7.2
运输 应使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交通工具,不得与有对产品发生不良影响的物品混装混运。
7.3
贮存 无公害猪肉产品应贮存在通风良好、清洁卫生的场所,不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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