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饲料行业信息网 >> 政策 >> 标准 >> 政策正文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
文章来源:新浪财经 更新时间:2005-10-18 14:53:18 点击数: 评论本文


  3.4
  适宜摄入量 adequate intake, AI
  通过观察和调查获得的,健康群体中的个体每日摄入某种营养素的量。
  适宜摄入量(AI)和推荐摄入量(RNI)都能满足群体中几乎所有个体的需要;而适宜摄入量(AI)的准确性远不如推荐摄入量(RNI)。
  4 基本要求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2004第4章的规定,但不得标示下列内容。
  4.1 对某种疾病有预防、缓解、治疗或治愈作用。
  4.2 “返老还童”、“延年益寿”、“白发变黑”、“齿落更生”、“抗癌治癌”或其它类似用语。
  4.3 在食品名称前后,冠以药物名称或以药物图形、名称(不包括药食两用的物质)暗示疗效、保健功能。
  ----———————————
  * 包括婴幼儿食品。
  5 标示内容
  5.1 强制标示内容
  5.1.1 食品名称
  5.1.1.1 按GB 7718-2004中5.1.1的规定标示。
  5.1.1.2 只有符合3.1定义的食品才可以在名称中使用诸如“婴儿配方乳(奶)粉”、 “无糖速溶豆粉”(供糖尿病患者食用)、“强化铁高蛋白速溶豆粉”(供贫血症患者食用)等特殊含意的修饰词。
  5.1.2 配料清单和配料定量标示
  按GB 7718-2004 中5.1.2和5.1.3的规定标示。
  5.1.3 能量和营养素
  应依据产品实际存在的营养素,按附录A的规定标示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反映食品特性的维生素、矿物质的含量,以及产品的能量值。
  添加了营养强化剂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应标示所强化营养素的含量。
  5.1.4 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
  按GB 7718-2004 中5.1.4的规定标示。
  5.1.5 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按GB 7718-2004 中5.1.5的规定标示。
  5.1.6 日期标示及贮藏指南
  5.1.6.1 按GB 7718-2004 中5.1.6的规定标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也可以附加标示保存期。
  5.1.6.2 如果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保质期或保存期与贮藏条件有关,应标示特定贮藏条件。
  5.1.6.3 如果开封后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不宜贮存或不宜在原包装容器内贮存,应向消费者提示。
  5.1.7 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
  5.1.7.1应标示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食用方法、每日或每餐食用量;必要时应标示调配方法或复水再制方法。
  5.1.7.2 应标示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适宜的人群。
  5.1.8 产品标准号
  按GB 7718-2004中5.1.7的规定标示。
  5.1.9 质量(品质)等级
  按GB 7718-2004中5.1.8的规定标示。
  5.1.10 其它强制标示内容
  按GB 7718-2004中5.1.9的规定标示。
  5.2 强制标示内容的免除
  按GB 7718-2004中5.2免除。
  5.3 非强制标示内容
  如有必要,可以标示产品的批号。
  5.4 允许标示内容
  5.4.1 能量、营养素含量水平的声称
  符合表1界限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可以声称能量、营养素含量的水平,如“低能量”、“低脂肪”、“低胆固醇”、“无糖”、“低钠”。
  5.4.2能量、营养素含量比较的声称
  符合5.4.2.1~5.4.2.3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可以对能量或营养素含量作比较声称,如“减少了”、“增加了”、“少于”(低于)、“多于”(大于、高于)等等。
  5.4.2.1 如标示被比较的食品,被比较的食品应与比较的食品是同类或同一属类的食品,而且容易被消费者理解。
  5.4.2.2 应按质量分数或绝对值标示被比较食品与比较的食品的能量值或营养素含量的差异。
  5.4.2.3 比较的食品与被比较食品的能量值或营养素含量的相对差异不少于25%。
  5.4.3 营养素作用的声称
  符合5.4.3.1~5.4.3.3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可以声称某种营养素对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的生理作用,例如:
  “钙是构成骨骼和牙齿的主要成分,并维持骨骼密度”;
  “蛋白质有助于构成或修复人体组织”;
  “铁是血红细胞的形成因子”;
  “维生素E保护人体组织内的脂肪免受氧化”;
  “叶酸有助于胎儿正常发育”。
  不得声称或暗示有治愈、治疗或防止疾病的作用;也不得声称所示产品本身具有某种营养素的功能。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作者:佚名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我国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的现状以及展望
商务部确定农村食品安全管理三项重点工作
13类食品企业无证生产将被勒令停产
生产加工食品 严禁用回收食品作原料
2007食品安全新规则
广东取消8家出口食品企业资格 另有8家企业暂停报检
上海首次发令召回缺陷食品逾千公斤
食品保质期有了新规定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260号
网友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对本文有什么新的看法?有什么更加独到对见解?欢迎对本文发表您的评论,欢迎批评指正!
姓名:
信箱:
内容:
热点文章:
推荐新闻2007年饲料行业十大热
普通新闻2007十大经济人物
普通新闻2007年十大饲料品牌排
普通新闻2007四川十大知名饲料
普通新闻全国中小型饲料企业经
普通新闻用心沟通 铸就企业和谐
普通新闻中国西部国际畜牧业及
普通新闻2008第四届华北(石家庄
普通新闻刘永行:成为王永庆
普通新闻刘永好隆国强聊中国企
图片动态:

吹响2008中国饲料
综合动态论坛:
Copyright (C) 1997-2006 Feedtrade.com.cn. All Right Reserved
(C) 版权所有:1997-2006 中国饲料行业信息网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