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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粮食经营台账管理办法》 今年4月起施行
/yumi/ 2026年1月28日 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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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近日印发《粮食经营台账管理办法》,要求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经营活动的各类主体建立规范台账,以掌握粮食流通真实情况,服务宏观调控与监管。该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明确,粮食经营台账是指粮食经营主体依据原始凭证和政策文件,按时间顺序记录形成的各类账册统称。台账内容一般包含四大类信息:

  一、粮食经营主体信息。包括基础信息如名称、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以及其他信息如登记时间、经营范围等。

  二、粮食购销交易行为信息。包括基础信息如业务类型、日期、品种、数量,以及其他信息如粮食性质、质量指标等。业务类型涵盖购进、储存、加工、销售、进出口等环节。

  三、粮食经营资金财务信息。包括基础信息如单价、金额,以及其他信息如营业收入、成本、税款、政府补贴等。

  四、粮食政策执行信息。包括政府事权粮食相关计划的执行数量、时间等情况。

  办法根据经营主体类型和业务性质,对台账内容提出了差异化要求。承担政策性业务的主体需建立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完整台账;从事商业性经营的企业需记录基础信息;粮食经纪人、农业合作社等非企业主体可采取简便方式,记录日期、品种、数量、金额等基本要素。

  在记录要求方面,办法强调台账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与原始凭证一致,不得伪造、篡改。台账应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鼓励通过信息化方式建立台账,符合要求的现有会计账簿或管理系统可视同已建立台账。

  办法规定了数据报送和使用要求。粮食经营主体须按规定报送基本数据和情况,鼓励信息化报送。承担政府储备管理的主体需实现储备信息实时采集与共享,确保可追溯。管理部门将加强数据分析,用于掌握流通情况和排查风险隐患,并对相关信息依法予以保密。

  在监督管理方面,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将指导经营主体规范建账,并依法对建账及数据报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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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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