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生物及其子公司被山东阜丰发酵以侵犯商业秘密提起诉讼
发布于:2025年2月17日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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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味精生产商梅花生物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自然人张伟,被山东阜丰发酵有限公司以侵犯商业秘密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0亿元,并承担诉讼费用。目前案件已被法院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山东阜丰发酵有限公司认为,自2012年起。上述三被告持续侵犯其商业秘密,导致其获利巨大。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在2024年1月9日已判决三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1500万元,但原告山东阜丰发酵有限公司认为三被告并未遵守判决,因此提起新诉讼。
梅花生物指出,由于案件尚未开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作者: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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