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取消部分饲料产品检疫审批
文章来源:海关总署
更新时间:2024年7月2日
点击数:2484
导语:取消植物源性饲料、植物源性肥料及栽培介质、植物源性中药材、烟叶、新鲜蔬菜、饲用鱼粉、动物皮张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经风险评估,取消植物源性饲料、植物源性肥料及栽培介质、植物源性中药材、烟叶、新鲜蔬菜、饲用鱼粉、动物皮张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
产品进口前,有关进口企业无需再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但相关货物须来自我国检疫准入的国家(地区)及海关总署注册登记的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货物入境时,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申报,并依法接受检验检疫。
1.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77号(关于取消部分动植物产品进境检疫审批的公告)
2.取消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动植物产品清单
(作者:)

【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与 取消,饲料, 相关文章
-
[01-20]
-
[01-03]
-
[12-27]
-
[09-04]
-
[07-31]
-
[07-02]
-
[03-22]
-
[03-14]
-
[01-15]
-
[09-14]
来顶一下
饲料行业信息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我们转载的文章,如果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谢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