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第906号公告:33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
文章来源: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25年10月15日
点击数:50
导语:33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告
第 906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33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标准编号和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可于发布之日起2个月后在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网站(http://www.aqsc.agri.cn)查阅下载。
附件:33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6月3日
附件:33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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