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农村部公布的10个涉农违法典型案例中,有3起是关于玉米种子的违法案例。
假种子106个,劣质种子11个:山东省济南市邵某某等人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玉米种子案
2022年1月,山东省济南市农业农村局接群众举报,邵某某等人涉嫌无证生产经营假劣玉米种子。济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立即开展核查,发现邵某某等人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在济南市4个区建立生产窝点,非法生产经营玉米种子且数量较大,涉嫌构成犯罪。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商请济南市公安局提前介入,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明邵某某等人生产涉案玉米种子共141个品种,在山东省聊城市、泰安市、德州市、潍坊市等多地建立分销渠道销售涉案玉米种子。经依法抽样送检,涉案141个玉米品种有106个为假种子,11个为劣种子。经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目前已查明涉案假劣玉米种子约1200吨,涉案金额1200万元。
“套包”的假种子:安徽省濉溪县某农资店经营假玉米种子案
2021年12月,安徽省濉溪县农业农村局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核查函,濉溪县某农资店涉嫌经营假“弘展898”玉米种子。经濉溪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实地检查并依法抽样送检,该农资店经营的标称“弘展898”玉米种子实为其他品种的玉米种子,涉嫌经营假种子。
经立案查明,当事人经营涉案玉米种子1000袋,货值金额2.9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订)第七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濉溪县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经营的假玉米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34.57万元的行政处罚。
未经审定品种:江苏省宿迁市某农资经营部经营依法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玉米种子案
2022年7月,江苏省宿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开展种子执法检查时,发现某农资经营部销售的10个品种玉米种子均未标注品种审定编号。
经立案查明,上述玉米品种均未通过国家或者省级审定,当事人经营依法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玉米种子共计2610袋,货值金额3.5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宿迁市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经营的玉米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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