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正邦12月12日公布关于重整投资协议履行情况暨重整进展的公告。
2023年7月20日,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邦科技”)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送达的(2022)赣01破申49号《民事裁定书》,南昌中院裁定受理锦州天利粮贸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收到南昌中院送达的(2023)赣01破16号《决定书》,南昌中院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上海市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正邦重整投资人遴选评审委员会根据《正邦系企业重整投资人遴选评审规则及评分细则》依法评审表决,经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公证处进行现场监督公证,确认双胞胎信达联合体(牵头投资人: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公司)为中选投资人。
公司于2023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2),管理人、公司与重整投资人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
公司于2023年9月5日披露了《关于重整投资协议履行情况暨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47),重整投资人深圳市云图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指定新设立的合伙企业(下同,即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根据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以其拥有的抵债资产出资、双胞胎信达联合体及其他投资人以现金方式出资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具体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及工商登记为准)认购2,500万股转增股票,剩余6,000万股仍由深圳市云图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认购;厦门国贸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指定厦门国贸农林有限公司认购4,585万股转增股票,指定新设立的合伙企业认购剩余11,915万股转增股票。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披露了《关于重整投资协议履行情况暨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90),重整投资人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3】73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对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公司收购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重整投资协议履行情况暨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94),重整投资人已根据《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及《重整投资协议》足额支付重整投资款项,管理人合计已收取3,229,360,000元重整投资款,剩余1,110,640,000元投资款将由新正邦集团根据《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执行进度予以支付。
本次重整进展情况
2023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出具的《关于重整投资人股票过户进展的告知函》,获悉合计2,455,850,000股转增股票已过户至包括产业投资人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公司(过户股数为1,400,000,000股)在内的重整投资人名下,剩余694,150,000股转增股票将根据《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执行进度,过户至新正邦集团(即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抵债资产出资、双胞胎信达联合体及其他投资人以现金方式出资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工商登记名称为南昌新振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饲料行业信息网声明:频道所刊登文章、数据等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饲料行业信息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我们转载的文章,如果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谢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