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中国赖氨酸征收双反关税
文章来源:贸易夜航
更新时间:2026年7月24日
点击数:20
导语:美国对中国赖氨酸征收双反关税
美国商务部2026年7月21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L-赖氨酸(L-lysine)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的最终肯定性裁决。

美国商务部官网公告
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反倾销税率为73.55%—139.83%(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为73.37%—139.65%);反补贴税率为48.21%—82.11%。
最终税率将叠加征收,即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中国生产商/出口商面临的最高税率为139.83% + 48.21% = 188.04%。
附表:反倾销税率表

附表:反补贴税率表

涉及美国海关税则号2922.41.0090、2922.41.0010、2922.49.4950、2309.90.9500项下的产品。
L-赖氨酸(L-Lysine)作为一种重要的必需氨基酸,在国际贸易中主要应用于食品营养强化、医药及饲料工业。
在调查发起前,中国对美 L-赖氨酸出口增长迅速。据美方统计,2024年美国自中国进口L-赖氨酸产品的金额约为9595.4万美元(约合6.5亿元人民币),进口量达 7.8 万吨,较 2022 年有显著增幅。
市场研究表明,当综合关税超过50%阈值时,正常的商业贸易就很难开展了。
中国L-赖氨酸出口美国目前面临高达188.04%的双反关税,在商业逻辑上已彻底切断了该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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