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好猪料评选 精诚企业专题 饲料巴巴 饲料英才网 中国畜牧论坛 饲料网址大全 手机短信 饲料周报 年报 名录 在线直播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广告
海南:未见农产品销售记录最高罚2万
文章来源:中国三农网 作者: 更新时间:2013年5月14日

  瓜菜用了多少农药,用了什么农药?鸡鸭疫病情况怎样?农贸市场销售的产品从哪来?这些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但由于没有相关记录,往往生产者或经营者自己都不是很清楚。

  不过,今后这样的现象将有所改观。近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下称《条例》),要求农业投入品经营者、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销售者分别建立销售、生产和进货记录。《条例》将于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农业投入品:未建销售记录最高罚2万

  “农业投入品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只有把好了源头,下游的农产品生产和销售才能够确保安全。

  所谓农业投入品,是指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或者添加的物质,包括农林作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水生动植物亲本、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用薄膜、兽医器械、植保机械、养殖设备等农用生产资料产品。

  《条例》规定,农业投入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销售记录,记载农业投入品的名称、生产企业、进货渠道、进货日期、销售对象、销售时间、销售数量、销售价格等内容。记录应当保存3年。如果违反规定,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为确保海南省农业能够实现清洁生产,减少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对农村的污染。《条例》还规定,农业投入品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回收农用薄膜、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交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移送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

  
投票:技术频道浏览人群调查:
 饲料及添加剂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