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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开垦草原480余亩种植玉米 被告人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获刑
/yumi/ 2026年3月16日 阿拉善右旗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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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6月,被告人包某某在明知所承包土地为草原的情况下,为谋取经济利益,非法开垦草原种植玉米(885811),涉案面积达480.84亩。该行为因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目前,包某某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并由法院判处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885572)用地、养殖水面等。

  行为人实施非法占用农用地改作他用,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即可能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无论个人或单位,实施此类行为均可能触犯刑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若单位犯罪,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罚。

  保护农用地是全社会共同责任。公众应提高法律意识,自觉抵制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积极参与土地保护行动,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与可持续发展。

  【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坏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生态环境损害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相关调查鉴定评估费用、修复费用及防止损害扩大的合理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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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阿拉善右旗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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